云南两地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名单
保山市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5年4月17日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根据保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
免去陈民萱的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保山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二、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市长左广的提请:
决定任命杨朝强为保山市水务局局长。
三、根据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国俊的提请:
免去张艳昌的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杨淑娟的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杨淑娟为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任命杨娟为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四、根据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玉奇的提请:
批准免去王波的龙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任命陈驰为龙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任命王波为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王建才为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迪庆藏族自治州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黄龙新等八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2025年4月18日迪庆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州长张卫东提请:
决定免去黄龙新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
决定任命万丹青为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决定免去和雨州财政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傅冰州审计局局长职务,任命其为州水务局局长;
决定任命和义龙为州民政局局长;
决定任命孙红梅为州农业农村局局长;
决定任命赵龙为州审计局局长;
决定任命李欣龙为州人民政府外事办主任。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2025年4月18日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和玉文等四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2025年4月18日迪庆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请:
免去和玉文州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免去和玉文、和义龙、孙红梅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报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任命和凤军为州十四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2025年4月18日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和文华等二同志免职的决定
(2025年4月18日迪庆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迪庆藏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主任朱宏提请:
免去和文华州监委委员职务;
免去墨顺才州监委委员职务。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2025年4月18日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黄志等二同志任职的决定
(2025年4月18日迪庆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黄志为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任命赵翠莹为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2025年4月18日
来源:保山发布、迪庆发布
责编:李晓梅
编审:李雪
终审:周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