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注意!公积金拟新增6类提取情形,租房提取额度上调
深圳公积金要迎来大变化!9月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发布《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提取规定》)两项文件的修订征求意见稿。无论是想提取公积金付购房首付、还异地房贷,还是租房想多提额度,甚至想自主提高缴存比例,这些需求新政都有望满足。公众可通过市住建局网站、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反馈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
公积金提取要“扩容”
拟新增6类情形
此次修订聚焦职工住房消费需求,《提取规定》征求意见稿拟新增六类提取情形,强化对职工购房支持。
⭕新增购房首付款提取。职工及家庭成员在本市买首套或二套房,可提取公积金付首付,首套房可全额提账户余额,二套房可提60%,助力刚需职工筹首付、减负担。
⭕新增购房税款提取。购买上述住房可提取公积金付契税等税款,提取额不超实际缴税金额,需在税票开具3年内申请。
⭕新增异地购房还贷提取。还贷提取范围扩至全国,还首套房贷款每月可提额为实际还贷额,二套房为当月应缴存额60%且不超实际还贷额。
⭕新增回迁增加面积住房提取。深圳市棚改等项目中,回迁住房面积超安置补偿面积,可按增加面积申请购房、还贷和税款提取。
⭕新增旧住宅区更新改造提取。职工自筹资金改造深圳市旧住宅区住房,参照老旧小区改造提取规定,改造竣工3年内,房屋产权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每年可提1次,累计提取额不超实际出资额。
⭕新增既有住宅加装和更换电梯提取。职工出资为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或换老旧电梯,同样参照上述老旧小区改造提取规定。
公积金租房要“升级”
阶段性提额+多子女家庭放宽
在租房提取政策方面,《提取规定》征求意见稿也进行了优化。
⭕建立阶段性租房提取额度调整机制。常态化可提取额度为65%,若政府相关部门或公积金管委会有另行规定则从其规定,且自2025年11月1日起两年内,深圳市无房职工提取公积金付房租,每月可提额从申请当月应缴存额65%提至80%。
⭕优化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取消“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限制,有两个及以上子女(含成年子女)的职工家庭,可按月应缴存额全额提取或按实际月租金提取。
⭕新增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取。在支持承租公租房职工按实际月租金提取基础上,承租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无房职工也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
此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提升缴存灵活性,新增个人缴存比例自主选择机制。职工可在单位设定的缴存比例基础上,结合自身住房消费需求,自主选择更高个人缴存比例,最高可达12%,以更好满足职工公积金贷款需求。
文|记者 赵文霞